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五屆運動會(以下簡稱“十五屆全運會”)群眾比賽龍舟項目將于2025年6月在湖北省仙桃市舉辦預賽、7月在廣東省佛山市舉辦決賽階段。現就參賽報名相關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十五屆全運會群眾比賽龍舟項目報名工作分第一次報名和第二次報名兩個階段。第一次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3月21日;第二次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4月18日。
二、第一次報名:各代表隊(包括廣東省、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粵港澳聯隊)須填寫《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群眾賽事龍舟項目參賽確認表》(附件1)確認參賽小項,并于3月20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掃描件發(fā)至中國龍舟協(xié)會郵箱(同時寄出原件),且指派一名聯絡員聯系協(xié)調參賽報名事宜。
三、第二次報名:各代表隊須于4月18日前填寫報送《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群眾賽事龍舟項目參賽名單》(附件2),確認參賽運動員名單及參賽小項。第二次報名結束后,無特殊情況,不再允許變更參賽小項和參賽人員。
四、第二次報名時需將《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群眾賽事龍舟項目參賽名單》原件(加蓋公章)、參賽運動員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相關材料(“運動員資格與審查”中要求的)復印件、責任聲明書原件等材料按時間要求郵寄至中國龍舟協(xié)會(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五、各代表隊報名參賽項目、運動員資格與審查、參賽人數等嚴格按照《體育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五屆運動會群眾賽事活動規(guī)程總則的通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五屆運動會群眾比賽龍舟項目競賽規(guī)程》執(zhí)行。